为碰瓷自断手臂
尿检时滴入血液
争取更多赔偿
接到报警后,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刑警大队文汇中队民警兵分两路,分别前往上述两家医院调查。在西藏民族大学附属医院门口,经受害人贺某指认,办案民警很快就找到了那两个涉嫌“碰瓷”的男子。
看见民警,两名男子夺路就跑。经围追,民警在民院十字附近将其中一人抓获。经审讯,该男子姓全,22岁,湖北恩施人。在全某交代下,办案民警很快在咸阳市秦都区某宾馆控制了涉嫌“碰瓷”的同伙龙某(男,36岁,湖北省恩施人)和李某(男,18岁,湖北省恩施人)。
经审讯,三名嫌疑人交代了他们碰瓷的犯罪事实。嫌疑人说,他们均为湖北同乡,有明确分工,有假装受伤的,有帮腔拉托的,有专门说事的。一般情况下,他们会事先将一名同伙的手臂用钢管打骨折,然后骑自行车有预谋地造成和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来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
据办案民警介绍,发生交通事故后在医院做尿检时,该团伙成员还会用事先准备好的针扎破手指,滴血于化验的尿液里,制造伤害相当严重的诊断结果,来争取更多的“赔偿”。
“他们已经有了经验,经常是把手臂打到刚刚骨折,并不很严重。”办案民警说,嫌疑人都是在确定作案前才打断手臂,以至于送到医生都很难判断是否是撞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