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开平市两位老人关系从同居发展到准备结婚的地步,老人为女方出资购买住房,然而老人黄昏恋赠房被悔婚,彩礼钱都花了20多万,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为何女方迟迟不肯结婚呢?女方认为老人的购房款是老人为了取悦她自愿赠予,法院会如何处理呢?
老人黄昏恋赠房被悔婚
近日,江门开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两位老人因恋爱期间购买的房屋起了矛盾,最终闹到了不得不对簿公堂的地步。
2014年初,55岁的妇女张某到开平市宝源坊寻找租屋时认识了已年过八旬的吴某,多次接触后张某对吴某产生好感,表示愿意陪伴和照顾其到终老。同年6月,吴某出资19.5万元购买了一某住房,并将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