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安徽省灵璧县一户普通农家的莹莹在三岁半时,被确诊为I型糖尿病。虽然几年间辗转了多家医院,经过不断治疗,但病情却一直未见好转。在莹莹病情恶化之后,家人伤心之余,爷爷却做出一个意外的决定:捐献孩子的器官和角膜,让孩子的生命用另一种方式延续下去的同时,也可以挽救他人的生命。
4月2日晚上11点左右,莹莹离开了人世。15分钟后,莹莹的器官捐献手术在安医大一附院手术室完成。一名42岁慢加急性肝衰竭的女性患者移植了莹莹的肝脏,两名终末期肾病患者移植了肾脏,两名眼疾患者移植了眼角膜。5名患者和数个家庭,因莹莹而获得新生。
2010年3月,中国启动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试点,倡导公民在生命不可挽救时自愿、无偿捐献能用的器官。截至今年3月28日,近8年时间,我国已累计完成公民逝世后的器官捐献1万6千多例,捐献器官近4万多个,4万多个生命得到延续。
近些年,器官捐献在我国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那么,在其他国家,公民去世后器官捐献的情况如何?
澳大利亚:活体器官捐献者最多可获得人民币18000元
据全球华语广播网澳大利亚观察员胡方介绍,总体来看,在澳大利亚器官捐献的人数和比例还是偏低的,虽然很多人有意愿捐献器官,但是到了最后关头,往往由于各种原因而取消。
胡方说,在澳大利亚几乎每一个成年人都有驾照,而你在申请驾照填表的时候会有一项:如果你发生意外不测,是否愿意捐献器官?很多人都会在这个选项真诚的选择是。据统计,墨尔本所在的维多利亚州就有十分之一的驾照持有人填写愿意捐赠器官。但是接下来问题就来了,当某一天真的发生交通意外,该人不幸离世时,亡故者的家人有权利临时取消掉器官捐献的意愿,很多潜在的器官捐献往往是在最后一刻由于家人的反对而告停。因此澳大利亚的很多医疗机构将劝服器官捐赠者的家人作为器官捐赠工作的重点内容。另外从2013年开始,澳大利亚正在实行一个为期2年的活体器官捐赠的带薪休假计划,根据这一计划,凡是进行活体器官捐献者,比如捐献自己的肾脏,联邦政府会提供为期2周的带薪假期,最多可以获得3600澳币,约合18000元人民币。联邦政府希望这个投资130万澳币的计划可以提高器官捐献者的人数。此外澳大利亚有议员提出进一步的动议,那就是是否可以由联邦政府出资,为所有亡故的器官捐献者提供所有的丧葬费用,但是这一议案仍然在讨论当中,到目前为止没有正式实施。
西班牙:全世界器官捐献率最高的国家
西班牙是全世界器官捐献率最高的国家。为了缓解器官捐献率低带来的社会问题,西班牙政府于1979年颁布了器官捐赠和器官移植法案,1989年西班牙卫生和社会事务部成立了国家器官移植中心,该中心负责统筹全国器官的获取和分配,没有通过国家器官移植中心的移植都被视为违法行为。
居住在西班牙的张舜衡介绍,根据西班牙器官捐献法的规定,所有公民都被视为器官捐献者,除非公民本人在生前表达了相反的意愿,这种反对意愿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进行表达。其次,在管理执行上,虽然西班牙法律看似强硬,但其实并没有起到决定性作用。因为直到法律颁布的10年后,随着西班牙国家移植组织的建立,器官捐献率才真正开始升高。西班牙目前采取的是柔性推定同意模式,即若死者在生前未表示拒绝捐献,且得到了其家属的同意,则医生可以摘取器官。西班牙国家移植组织是附属于西班牙卫生与社会政策部的一个独立卫生部门。在国家、区域和地方医院3个相互协作的层面构建了一个移植协调员网络,每一层面都有其特殊责任。其中处于第三个层面的医院内移植协调员被认定是西班牙模式中的关键因素,他们在发现潜在捐献者、征询家属捐献同意和管理移植全过程各方面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再次,在资金支持上,西班牙把器官移植纳入全面的医疗保障体系,患者不用支付移植费用。政府还投入巨资打造器官获取教育项目,培训了数以万计的医学专业人才。
英国:全世界器官捐献率最低的国家
在瑞典,根据当地的捐献法,如果死者生前没有作出选择,是否捐献器官将会由死者家属决定,而那些没有登记但对器官捐献态度积极的人可以随身携带器官捐献卡。
英国是较早展开器官移植及器官捐献的国家之一,早前根据其法律规定,捐献者在生前若表达捐献意愿,并且其亲属在其死后表示允许,则可进行器官的获取。但奇怪的是,英国却是全世界器官捐献率最低的国家,英国政府也颇为头疼。
日本:器官捐献率正快速增长
与我国有着同样的“入土为安”等传统观念的日本,近二三十年来也发生了不小变化,器官捐献率正快速增长。全球华语广播网日本观察员黄学清表示,2010年日本《器官移植法》修改后规定,如果本人生前没有表示过拒绝,家人同意就可以捐献器官。当然,是否捐献,关键还在于本人的意愿。
黄学清介绍说,日本的器官移植由厚生劳动省认可的社团法人日本脏器移植网负责管理和协调,希望捐赠的人可以在这个机构登记,需要移植的患者也在这个机构进行登记,机构会按照各种器官移植选择标准进行筛选。日本也和大多数的国家一样,需要移植器官的人数超过捐赠者人数,这使一些患者不得不到国外就医,但是到国外进行移植的费用非常高昂,也不在医疗保险范围之内。另外对脑死亡的鉴定持怀疑态度的人也不在少数,把脑死亡认定为死亡,在一些人心理上还不能够完全接受,儿童等不能自己表示自己意志的患者家属,要代替他们作出是否捐赠的决定,这对家属来说也是一个沉重的选择。所以日本社会多年来对器官移植的问题也一直是争论不休,日本也是深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思想的影响,改变观念用了相当长的时间,现在每年登记人数都呈增加的趋势。
除了社会观念的变化,民间团体和财团的作用也不容忽视,日本有一个财团法人脏器移植中心,为方便人们进行遗体捐赠登记,这个机构在许多公共场合安放了器官捐献意愿卡,人们在医院、政府机关,甚至商店都可以轻易拿到。
中国有句俗话叫“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愿意救他人一命是中国人朴素的善念。但要拿自己或亲人的器官去救人,多考虑考虑也无可厚非。无论在我国还是其他国家,提高器官捐献率在于观念的转变,更在于捐献制度的公开透明。人们有权也应该知道,寄托着他们沉甸甸思念的亲人器官是否充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这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