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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女孩摆摊卖菜 贴自制的“护身符”

来源于:维度女性网2018-04-08 11:47编辑:db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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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邵东县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正在路口执勤,后发现了一台尾厢装满菜的破旧皮卡,涉嫌违规停放。准备上前让其挪车,然后便看到了哭笑不得的一幕。

这个菜摊摊主比较特殊,看模样像是一个小学生,而车尾部分还贴了张“护身符”:“谁让我移车谁就是狗,谁碰我的车谁就是猪!”边上还自己画了小猪和小狗。

独守违规摊位,车后贴“护身符”

刘洋回忆,4月1日上午,一台破旧皮卡停在路口卖菜,因涉嫌违规停放,执法队员准备上前让摊主挪车。

让执法队员感到棘手的是,这个摊位的主人有些特殊,是一个将作业本垫在车厢边缘专心写作业的小女孩。执法队员试图询问她的监护人在哪,但没有得到应答。“我们问了她很多问题,她就一直沉默,反正不讲话。”刘洋说。

这时,站在车厢尾部的执法队员看到一张令人哭笑不得的纸条,上面写着:“谁让我移车谁就是狗,谁碰我的车谁就是猪!”这句话下面还配上了狗和猪的小图。

这个充满小学生特色的“威胁”让执法队员们感到“好笑又心酸”。等待多时,女孩的监护人仍然没有露面,大家感到有些难办。曾庆贵是4名执法队员中唯一的女性,她打算单独与小女孩谈谈。

一开始,曾庆贵打算从小女孩自制的“护身符”聊起。她问小女孩,为什么要写一张这样的纸条?是给城管看的还是给别人看的?谁教她这么做的……然而一连串的问题后,女孩仍然没理曾庆贵,一直埋头写作业。“她的一双眼睛充满戒备和不安。”曾庆贵说。

城管留字条让女孩父亲善待家人

城管队员的尴尬仍在持续,女孩一直专注自己的作业。

于是,曾庆贵打算从女孩的生活入手。“我跟她聊聊正在写的作业,再谈谈学校的生活。”聊了40多分钟,她慢慢打开了小女孩的话匣。

经了解,女孩名叫小艳(化名),今年11岁,是邵东县灵官殿镇人,目前在两市镇一学校读小学五年级。小艳说,今天一个人在此摆摊,是因为原来看摊子的母亲出走了。

小艳家中有三姊妹,母亲患有精神疾病,时不时发作。“她爸爸喜欢喝酒,每次喝多了或者心情不好就会打她妈妈。”曾庆贵了解到,十几天前,小艳的父亲罗秋生由于借钱问题与妻子产生争执,盛怒之下将她暴打一顿。母亲离家出走未归。

说到自己家里的事,小艳的情绪有些激动。城管队员经过考虑,没有选择当场处罚这个低龄占道经营者,斟酌后写下一张温情的字条让她转交给爸爸:“罗先生:你好!两件事:一.责令你明天不要用皮卡车占道违规经营,如若不改,按相关条例处理;二.请善待你的妻子,给女儿撑起一个幸福温暖的家。”

第二天,这台破旧的皮卡没有出现在这里。

父亲说女儿卖菜不止一次受欺负

记者问小艳当时为什么会写下这张“护身符”,她停顿了许久,又干脆地回答:“不知道”,之后便不愿意多说。

小艳的班主任王老师说,她学习成绩不错,跟熟悉的人相处时热情开朗,但在陌生人面前有较强的防范意识,“所以在城管和记者面前表现沉默”。“她给我的印象是聪明、泼辣。”王老师说,11岁的小艳有着与年龄不符的精明和勇敢。

小艳的父亲罗秋生告诉记者,自己此前曾遭遇车祸,右腿内至今还有两块钢板,做不了高强度体力活,只好选择卖菜,每个月大约赚1000多元,要供养一家五口。

一家的生活过得艰难,夫妻之间的矛盾一直存在,争吵动粗是家常便饭。对于妻子“跑路”一事,他的语气有些愤懑而又无奈:“我没有老婆了,随便她。”

曾有朋友介绍罗秋生去做保安,虽然收入跟现在差不多,但是相对而言轻松些。罗秋生还是选择了卖菜,因为“卖菜可以把别人不要的菜留下来给全家吃,但是做保安工资只够我一个人吃饭”。

罗秋生说,因为自己偶尔要去进货,老婆状态不稳定,两个大女儿学业任务比较重,于是上小学的小艳经常帮自己看菜摊。小艳作为一个未成年摊主难免被人欺负,在她9岁时,曾经有当地一群社会青年拿光了她的玉米,没有给一分钱。这种事情不止一次,看到光秃秃的摊子,罗秋生的心里很不是滋味:“(被欺负)也是没办法的事,她卖东西全靠别人的良心。”

图说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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