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海军写的申诉材料
9年前最高法指令再审
这起杀人案当时虽然有了结论,两个被害女孩的父母却不接受。
据中国青年报此前报道,遇害女孩的父亲是一对姓陆的亲兄弟。两对陆氏夫妇认为,廖海军当时只有17岁,不太可能独自杀掉两个9岁的孩子,如果是他杀的,他应该有帮凶。此外,两个陆氏家庭都否认跟廖家发生过冲突,无冤无仇,廖海军的杀人动机何来?
陆氏夫妇表示,迁西县警方曾多次要求他们承认与廖家有过冲突,以便尽快结案,他们始终拒绝承认:“怎么能把没有的事说成有呢?”陆氏夫妇也曾多次寄信给公安部门,要求重新调查此案,他们写的认为廖海军不是杀人犯的三页长信,也出现在廖海军案的卷宗里。
法院最终还是认定廖海军和陆家有矛盾。唐山中院2003年作出的一审判决写道:“被告人廖海军因琐事对同村陆某不满,因而对陆怀恨在心……1月17日遇到陆某的女儿和侄女,遂生报复之念。”
一审判决下来后,廖海军转到沧州监狱服刑。一进监狱,廖海军就对管教说:我是冤枉的,我要上诉。管教劝他:“你现在是无期,先别上诉,等到给你改成有期了,你再上诉,起码有能出去的一天。”
廖海军说,当时看到有狱友在申诉的事情上因为不低头吃了亏,他决定听管教的话。2006年,他获得减刑,从无期减为18年有期徒刑。此后,他立即开始写信申诉,每个星期寄出3封信。
继父廖友被抓后,落下一身毛病,出狱之后,他无力挣钱养家。母亲黄玉秀出狱后,先是回了一趟东北,80多岁的老母亲已经有7年没见,等她回到家,母亲已过世,几个姐妹给她凑了点钱,她又回到了唐山。
回到河北后,黄玉秀一边打工养家,一边申诉。她把打工挣的钱,寄给在家养病的廖友和狱中的儿子。申诉用的材料,每次打印都要花几十元,黄玉秀心疼的不行。留给自己用的钱所剩无几。
光是河北高院的所在地石家庄,黄玉秀就去了无数次。为了省钱,她在离家之前总是切几袋咸菜条子带在身上,平时就买1块钱5个的馒头,就着咸菜吃。周末的时候,法院不办公,黄玉秀就在周围公园、电影院捡废品。
唯一支撑她坚持下去的,就是尚在监狱服刑的儿子廖海军:“我当时就想,咋着我也得把儿子给弄出来。”
2006年9月,河北省高院对廖海军案作出驳回申诉的裁定。看到这张裁定书,黄玉秀哭了。“我只能哭,天天上高院哭,我的眼睛就是那时候哭坏的。有一次,一个人跟我说,你们家这个案子牵涉的太大了,不然早给你儿子放出来了。”
一个偶然的机会,黄玉秀找到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在其推动下,最高院受理了廖海军案申诉。2009年8月,最高法院下达指定再审的通知,撤销唐山中院的原审判决,指令河北省高院再审。
接到指定再审通知的时候,黄玉秀又哭了,她感觉终于有希望了。3个多月后,河北高院将此案发回唐山中院重审。
2010年4月24日,河北省高院的法官来到沧州监狱,给廖海军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此时,廖海军被羁押已有11年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