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钟某的驾驶证在今年01月份时在思南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被吊销了,今天他和生意伙伴伍某一行四人从瓮安前往凯里,从瓮安出发时一直是伍某在驾驶机动车,在途经余庆时,伍某感觉太累想休息一会,就换了钟某来驾驶机动车,哪知在距离黄平服务区还有300米时,发现前往有交警在查车,就一个急刹车把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又换成伍某来驾驶车辆,企图以此来蒙混过关,哪知其违法行为早就被后方的监控拍下,并且其临时停车换驾驶员的行为也被交警发现,在事实面前两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目前,该案已经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了钟某驾驶的机动车,等待他的将是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对伍某明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等待他的将是罚款1000元并处吊销其C1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应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旧驾驶机动车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将会被处以罚款一千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实施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将会被处以罚款一千元并处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