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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整顿楼市 22种违规行为将被重点整治!(2)

来源于:维度女性网2018-08-10 10:33编辑:songxiao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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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

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

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

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

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行为:

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

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

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

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

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

信访举报投诉渠道

要在官网公开

通知要求,福州、厦门市房管部门要定时报送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住建部工作要求,每月需分别报送不少于5个典型案例。

通知还要求,要在各相关部门官网公开群众信访举报投诉渠道,对群众信访反映强烈的,要从快从严调查处理;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公开曝光。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作出的不良记录,要记入信用档案。

此外,通知要求,对开展专项行动不力、群众信访投诉较多、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较严重的地方,要重点督查。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图说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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