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微博辱骂交警
仅3月25日一天,就转发了460多条微博,辱骂交警“不得好死”、“会有报应”、“死无葬身之地”等言论。从3月20日开始至5月上旬,该博主一共发了4000多条微博,言辞激烈,带有侮辱性。
警方了解到,该名博主叫李达,53岁,淮安人。2014年8月4日晚上8时许,李达的儿子在常州骑电动车下班途中,行驶至十字路转弯时,与由西向东直行的轿车发生碰撞,导致受伤。交警在事故调查中认定,事故双方当事人承担同等责任。
对此结果,李达不服,并提请上级公安机关复核,经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复核,维持原责任认定。然而,因为事故的赔偿款问题,李达心中一直不满。于是,申请了微博帐号在网上进行渲泄,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