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将入黑名单
旅游从业人员纳入监管范围
从业者宣传迷信属不文明行为
事实上,早在去年4月,国家旅游局就发布过一版《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只对游客不文明行为进行了相关规定,游客有6种行为可能被记入不良记录。3个月后,国家旅游局又公布了《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对旅游从业者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而新修订的《办法》,扩大了监管范围,将从事旅游经营管理与服务的工作人员即“旅游从业人员”违规,也纳入了“不文明行为记录”。
《办法》明确,旅游从业人员其在经营管理和服务过程存在价格欺诈、强迫交易、欺骗诱导游客消费;侮辱、殴打、胁迫游客;传播低级趣味、宣传迷信思想等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也将纳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