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之子诉北大
北大:根据协议捐赠不可撤销
“物品已经归属北大,原告无权要求北大返还。”面对季承一方的说法,北京大学方代理律师认为,不论从物权还是委托代理的角度,季承请求返还原物都没有权利依据。
北大一方认为,之前提交的答辩状显示,校方认为季羡林对北大的捐赠行为,并非私人之间的馈赠,而是一项经过深思熟虑的公益捐赠。但是,季承则认为,北大不是公益机构,该赠与协议并不具有公益性。
此外,针对北大对季羡林手书的两份委托书真实性提出的质疑,季承一方当庭播放了2008年12月6日季羡林在病榻上手书委托书的录像。录像中,季羡林一开始写下“事务”二字,季承在一旁提醒他写错了,应该是“事物”,于是,最终的委托书中呈现的写法,就是“事物、务”。“录像中看出,季老没有想撤销捐赠的意思。”北大一方的律师称。
庭审共持续了近5个小时,下午3时审判长宣布休庭。由于北京大学一方不同意调解,合议庭未再进行当庭调解,并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