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巨款不翼而飞
朱浩洁回忆,他自己带着身份证与银行卡,在大堂柜台办理了存款业务。此后,张玲音陪同他来到贵宾室,递给他一份协议,协议内容大致是承诺两个月内不能将款项转出的内容。
就在朱浩洁签署协议的过程中,张玲音向其索取了银行卡及身份证,表示要拉取对账单,以便银行存档。
没有丝毫怀疑,朱浩洁将卡给了对方。不想,这正落入了对方的陷阱。
根据朱浩洁自述,张玲音出去以后很快就回来了,告诉他需要输入一下密码。
同样,相信对方是银行工作人员、没有丝毫怀疑的她,跟随对方走到柜台处,输入了个人密码。之后,张玲音拉着朱浩洁离开。
殊不知,几分钟后,朱浩洁账户里的钱就被转至另一人的账户里。从他存钱到钱被盗取,整个过程时间不超过1个小时。
事实上,张玲音并非银行工作人员。
根据案发后警方调查记录显示,张玲音系宁波某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她与王元媛等人合谋,以高息为诱饵,找到朱浩洁。当天,王元媛率先到达银行,谎称将为朱浩洁办理拉对账单及转账业务。此后,张玲音获取银行卡、身份证,交由银行柜台人员,由王元媛办理拉对账单业务的同时办理转账业务。随后,张玲音以“对账单需要密码”为由,骗取朱浩洁输入密码,王元媛签字转账。2300万元就这样被盗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