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丈夫将儿子卖掉
经审查,刘某供述称,她与丈夫分居两地,家中共有4名子女,丈夫在广东茂名家中照料老人和3名子女,她自己一人在广州照顾去年2月份出生的小儿子。因婆媳关系紧张,经济压力大,一个人带小孩又太辛苦,她遂萌生了将小儿子转送他人抚养的念头。今年4月13日,她瞒着丈夫,通过多名中间人的介绍,将未满2周岁的小儿子“送”给陈某春的亲属抚养,陈某春随后向其支付了2万元。她的丈夫马某曾多次来穗,但均未见到小儿子,心生疑问,遂不断向她施压追问,不得已之下,她才将事实全盘托出。
据嫌疑人陈某春称,她的亲生姐姐陈某花自从嫁到广西博白后,连续生了3个女儿,因受传统思想影响,特别想要一个男孩子。她知道姐姐心思后,遂通过中间人牵线搭桥,将刘某的儿子以2万元的价格买下,并转送其姐姐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