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今天是六一儿童节,是孩子享受快乐的时光的节日,但有些孩子还活着阴影之中,因为一变态男潜民宅强奸18名妇女及幼女,给他们造成了阴影……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为呼吁社会关注儿童安全,昨日,省高院对今年以来全省保护儿童权益、打击侵害儿童犯罪的情况进行梳理,公布侵害未成年人10大典型案例。
男潜民宅强奸18名妇女及幼女
因看不惯邻家小孩比她孙子健康,她掐死了邻家5岁小孩;一小学数学老师多次对班上的女生进行猥亵;一男子15次潜入多所学校女生宿舍,强行与18名妇女、幼女发生关系……昨日,省高院发布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理的打击侵害儿童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嫉妒邻家小孩健康下毒手,“邻居奶奶”获死刑
李秀玲与5岁的乐乐(化名)两家系邻居。乐乐生前喜欢去李秀玲家找其孙子玩耍,看乐乐活泼可爱,比孙子健康聪明,李秀玲心生嫉妒,就想杀害乐乐。去年7月8日下午6时许,李秀玲发现乐乐独自一人在胡同口玩耍,就将乐乐诱骗家中,双手狠掐乐乐颈部,又用衣服缠绕乐乐颈部猛勒,致乐乐当场死亡。李秀玲用床单将乐乐尸体包裹并隐藏于家中的窨井内,用土、水泥块等物进行掩埋。
李秀玲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秀玲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经济损失19402元。
典型意义:李秀玲与被害人系邻居,因妒忌之心将年仅5岁的乐乐杀害,犯罪手段残忍,动机卑劣,后果特别严重,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惩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法院综合其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对其判处死刑,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