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每个家庭的重要成员,而父母在孩子成长过程中不仅需要尽到监护养育的责任,也需要保护好孩子不受伤害,并且引导孩子健康自信的成长。但是却有一些家长利用了自己监护人的身份,对孩子使用错误的教育方法,过度的打骂,最终受伤害的不止是孩子,也是对家庭亲人的巨大伤害。一件这样的悲剧最近就在江苏泰兴发生。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1月5日,9岁的航航(化名)因弄丢手机、撒谎,遭到母亲陈荣(化名)几个小时的毒打。1月6日凌晨,航航的生命体征消失。经警方介入后,陈荣已被刑事拘留。
如今时值春节,孩子父亲周明却不得不面对残破的家庭,他在朋友圈里说:“家已破,人已亡,希望已不在。面对失去孙子的父母,我是儿子;面对狱中的妻子,我是丈夫;面对离去的孩子,我是父亲。撕心裂肺的痛!”
舆论场上不少人将这起悲剧归咎于母亲的“棍棒教育”。据媒体调查报道,这位母亲“上进心”很强,对孩子寄予很大的期望,对孩子采用非常严格的教育方式。父亲周明曾有意识地校正过孩子母亲的“过于严厉”,他曾说,自己“并不在意儿子成绩好坏,更反对打孩子”。但考虑到这“也许可以纠正小孩子的很多坏毛病,孩子以后也能更加独立”,最终也默许了“严厉教育”。而可怜的航航遭到母亲毒打,起因仅仅是“弄丢手机”这件小事,真让人唏嘘不已!
简单地认为“棍棒教育”理念是悲剧的罪魁祸首,是肤浅的认识。不客气地讲,这算不上什么“棍棒教育”或“严厉教育”,因为教育的根本还在于引导孩子、保护孩子,而非伤害孩子。不论动机如何,仅从结果来看,这根本算不上是“家庭教育”,而是与教育背道而驰的家庭暴力。只是这种暴力打着教育的幌子,极具迷惑性,不仅能忽悠外界旁观者,甚至连自己和最亲近的家人也深陷其中,执迷不悟。
这背后有两个深层的问题:其一,不少家长把孩子教育当成纯粹的“私人问题”,甚至把孩子当成所谓的“私有财产”,想怎么“培养”就怎么“培养”,丝毫没考虑过教育的科学性和孩子的感受。
换言之,只要自认为自己是对的,就能以“我都是对你好”的名义来做事。在这起案例中,如果孩子父亲态度强硬些,坚决反对孩子母亲的“棍棒”态度,可能就不会有后来的悲剧了,而潜意识里对上述原则性问题的忽略,恰恰是纵容恶性继续的因素。
其二,不少家长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打开网络搜索,类似“家长打孩子犯法吗?”“家长打孩子算家庭暴力吗?”之类的问题很常见,不少家长压根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意味着什么。
2016年3月正式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其中第十二条更进一步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而在此前,《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以及“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这些规定写入法律,就是要规范家庭教育的行为。而在这种情况下,依然有不少家长不把“打孩子”当回事。这一方面是因为一些家长法律观念缺乏,甚至认为家庭教育与法律无关。
另一方面,也与违法事件发生后举报和举证难有关,外人鉴于这是“他人家里的事”,多数情况下也不会主动报案,除非发生了这般殴打致死的惨剧,才会引起广泛的关注和谴责。
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反家庭暴力的宣传教育,让更多家长知法懂法,从法规到制度建设,尽量保证孩子成长环境的安全与文明。而且,广大家长也须知,“棍棒教育”和家庭暴力的边界很模糊,很多时候自己的“不留心”,就会给孩子带来无法痊愈的伤害。但愿这类悲剧不要再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