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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黄旭华者被拘 行政拘留10天并罚款500元

来源于:维度女性网2018-02-21 20:02编辑:asd369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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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攻击或侮辱的事情时有发生,有时候一时冲动发布一条不实的言论被多人转发后大面积的扩散扫带来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就拿郑山街道的禚某说吧,利用微博侮辱中国工程院院士黄旭华,不仅受到了500元的罚款,还被行政拘留10天。

临沭县关于对郑山街道禚某利用新浪微博诋毁黄旭华院士的通报

中新网2月19日电 据山东省临沭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博“临沭发布”消息,2月15日至16日,微博用户“禚律师-a6j”发表言论,对中国工程院院士黄旭华进行公然侮辱,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的处罚。

通报称,临沭县公安局接到网友举报后,高度重视,并立即展开调查。经查,微博用户“禚律师-a6j”的真实身份系临沭县郑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禚某(男,47岁,曾任山东德与法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8月8日注销律师执业证书)。临沭县公安局已于2月17日将其传唤到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的处罚。

警方下一步将加大调查取证力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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