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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追砸运钞车被击毙案”宣判 押运人员构成故意伤害罪!

来源于:维度女性网2018-02-24 16:21编辑:songxiao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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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2016年10月发生的一起男子追砸运钞车被击毙案的案件吗?今年2月1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追砸运钞车案”公开宣判。据宣判结果得知,运钞车押运人员梁金明的行为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三年!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平台日前发布通报称,2月1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追砸运钞车案”公开宣判。判决运钞车押运人员梁金明的行为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0月27日上午,东莞市骏安押运有限公司运钞车在执行押解任务途中,遭到黄某持砖块等物追砸,致使押运车倒视镜损坏,无法正常押运。运钞车护卫员兼车长梁金明多次口头警告无效后,对仍继续砸车的黄某开了一枪。随后,梁金明立即指挥同车人员报警并拨打120通知医护人员到场施救,黄某因伤势较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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