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他一次性支付给开发商230多万元,并缴纳了大修基金和契税等。合同中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共173.96平方米,为毛坯房,单价为每平方米13000多元。
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还签了一份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称,负一层是赠送的附属地下室,还附有一层和负一层的户型图,两层的户型一样。
2015年夏天,肖先生去看了一下房子,发现一层通往负一层的洞口被封住了,“销售顾问说,当时是有关部门综合验收时期,地下室不能出售,所以他们将通往地下的洞口封住,等验收完毕后再打开。”肖先生说。
交房时
业主发现没楼梯 无法下楼验房
2016年5月30日是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肖先生去收房,发现一层和负一层之间没有安装楼梯,只留了一个五六平方米大小的洞口。“当时置业顾问承诺的是一个钢混结构的楼梯,现在却没有了。”肖先生说,他想去负一层验房,可负一层层高3米多,下不去。
从那时开始,肖先生多次找开发商询问楼梯事宜,“他们说工队已撤,可以给安装成钢结构楼梯,后来又说,销售的房子里面不带楼梯。”
对此,肖先生很气愤,他说,当时买房时,销售顾问说一层是一个价格,负一层是一个价格,但负一层不允许买卖,所以为了销售,在合同中将一层的价格提高,将负一层作为赠送,“不然的话,2015年正是西安楼市低迷的时候,1平方米的价格不可能那么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