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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消费维权案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来源于:维度女性网2018-03-16 16:50编辑:yangqiu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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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消费维权案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具体的情况,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年一度的3·15又来了!每年这个时候,亿万双眼睛都会聚焦到3·15晚会上,今年又有哪些行业的潜规则被揭露?又有哪些狡猾的骗局被曝光?又有哪些隐藏的危险被警示呢?

14日晚,泰安市工商局、

市消费者协会召开了

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本次大会公布了

2017年度泰安市消费维权工作十大案例。

件件都在身边,

件件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你“中枪”了吗?

泰安2017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1.泰安市颐康华晟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经营场所悬挂“急救中国心脑健康精准筛查基地”“市民急救教育培训工作站心肺复苏技能培训基地”等3块牌匾,牌匾标注发放单位分别为“中国应急急救科普联盟”“中华医学会科学普及分会”等。泰山区工商局认定,当事人对其自身资质进行毫无根据的虚假宣传,误导进店咨询顾客。

2.泰安市恒昌五交化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电缆案

当事人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电缆:“公象”排插(转换器)和“奇鹰”普通强度橡套软线。岱岳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了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行为。

3.山东领先置业有限公司逾期交房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

当事人逾期90日以上未按约定交付房屋,且于工商部门调查时仍未交付。肥城市工商局认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违法行为。

4.肥城市润华经贸有限公司发布未明示附赠商品的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广播电台播放含有“江淮瑞风S3,买一辆送一辆”内容广告。经核实,促销活动为买一辆汽车送一辆电动自行车(或抵顶部分现金),并非赠送同型号汽车。肥城市市场监管局认定其行为构成了发布未明示附带赠送的商品的广告违法行为。

5.新泰市翟镇龙池酒厂生产侵犯“洋河”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瓶底带有“洋河®”标识的酒瓶生产“海之缘”白酒。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

6.新泰市羊流润都百货购物中心销售无厂名厂址儿童玩具案

当事人销售七彩积木、飞机模型等7种儿童玩具,产品外包装没有标注厂名厂址。新泰市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商品的违法行为。

7.“裕兴茶叶”店销售假冒“五粮液”“茅台”白酒案

群众举报当事人销售假冒“五粮液”“茅台”白酒。东平县市场监管局现场扣押“五粮液”5箱零2瓶、“贵州茅台”4箱零1瓶。经鉴定两种酒均为假冒产品。

8.柳玉平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当事人购买四箱“黑土址”白酒,无进货发票,然后以“黑土地”的名义在自己经营的门市部进行销售。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其行为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

9.董华元利用格式合同侵犯消费者权益案

当事人在宁阳县磁窑镇发放印有“最终解释权由家多福购物广场”的宣传单。宁阳县市场监管局认定其构成对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享有最终解释权的违法行为。

10.吴传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劣质烟草制品案

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通过手机微信朋友圈购进烟草制品进行销售。被查获时共有6个品种规格9条卷烟,经检验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泰山区工商局依法予以处罚。

图说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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