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物价飞涨的时代,30块钱能买什么?一杯咖啡?一顿普通中餐?还是一趟往返的地铁车费?如果告诉你近日一男子花30元拍下10台电脑,你的第一反应是不是也是诈骗套路啊?据悉,该男子的这笔交易居然被法院判定交易成立了,这是为什么?
广州市黄埔区法院通报近日审结的一起案例。一名男子在"双12"活动期间,以每台3元的价格拍下10台笔记本电脑。在商家以系统错误为由拒绝发货后,男子将商家诉至法院。黄埔法院一审认定,因商家未能对"系统错误"进行举证,上述交易应予承认。
广州市黄埔区法院称,2017年12月12日当天,广州市民黄某以每台3元的价格,在广州市一家公司开设的天猫旗舰店购买了10台同一型号的笔记本电脑。相关资料显示,这一型号的笔记本电脑,专柜价为每台3999元。
黄某在支付完货款共计30元后,提醒商家发货,对方则表示,由于系统错误导致价格出错,明确拒绝发货,同时提示黄某可以申请退款。此时,黄某表示不接受退款,继续要求商家按合同约定履行交货义务,并将商家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