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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代价微薄 蒋胜男提议:《保护原创,促进网络文学健康发展》!

来源于:维度女性网2018-03-18 17:33编辑:songxiao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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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网络走进各个家庭之后,人们对于网络上的言论有着又惊恐又欲罢不能的纠结,到底,网络给人们带来的是方便还是伤害?据了解,3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浙江省代表团,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接受媒体采访。针对网络侵权代价微薄的争议,蒋胜男提出建议:《保护原创,促进网络文学健康发展》!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网络作家协会副主席、《芈月传》作者蒋胜男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时说,网络作者维护版权的困境在于侵权代价微薄而维权代价很大。我国网络小说的创作,以及版权保护、IP开发等方面,都处在起步阶段,相信将来一定会有更多优秀的作家和优质的作品出现。

谈代表建议

著作权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0年

新京报:今年参加两会,你带来什么样的建议?

蒋胜男:我带来的建议是《保护原创,促进网络文学健康发展》。因为网络文学发展到现在,市场反响很好,也拥有很多读者。但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的问题,尤其是这三点问题特别严重。

首先是盗版的问题,虽然经过这两年的治理已经大为好转,但是情况仍然严重,甚至很多作品存在着被“秒盗”的情况,你把作品贴出来,不到一分钟就被盗版网站拿去,这个时间是以秒计算的。再一个是抄袭现象,现在对抄袭行为的认定是重复率达到20%,但是如果一个抄袭者把每一个作家都抄了10%,以这样的方式把作品拼凑出来,那该如何认定?现在抄袭行为越来越猖獗,甚至把很多作家的主要故事揉成在一起,就是“你的故事、我的人物、他的桥段”的组合,这样对于整个认定工作是非常困难的。还有一特别严重的问题是侵权,网站与作者原来的合约比较宽松,现在各个平台方都有法务团队,也越来越强势,我一直呼吁有关部门能够出台一些劳务制式合同,就像买房到房管局签订的制式合同一样,希望能够签订一个双方认可的处于公平合理范围内的和约。

新京报:现在作者的哪些权益经常受到侵害?

蒋胜男:一个是作品自身的所有权,打个比方,J·K罗琳在创作了《哈利波特》第1部之后,还可以创作第2部到第7部的续集,而中国作者很可能在创作了《哈利波特》第1部后,发现《哈利波特》整个作品的命名创作权已经不属于自己。还有作品的延伸权益,以及作品的授权期限等。很多合约签的是20年甚至更长,相当不合理。

新京报:对作品著作权使用期限的问题你有具体的建议吗?

蒋胜男:我觉得最长不能超过10年。一般情况三到五年是比较合理的。

比如说版权开发,其实三到五年基本上都能完成,如果一个作品因为授权不慎,导致授予一个不能开发的版权方,那可能要搁置三到五年。作品著作权使用期限在三到五年的话,至少这个期限以后,作者还可以重新进行授权。现在出现一些情况,当有意向开发的版权方找到作者的时候,作者发现自己的著作权是被无限期授权出让,得不到开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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