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姓女子自2013年起在新竹生医园区任职的公司担任研发部总经理一职,手中握有公司研发中产品的各项数据,均属公司的商业机密。资安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廖姓女子自2014年3月起,陆续将手中持有的商业机密交给公司的竞争对手,于是将其资遣。
离职当天下午,廖某办理笔记本电脑交接与离职手续时,佯称要删除计算机内的私人照片而开启计算机,并在15分钟内删除计算机内的医疗研发档案,一共14882笔,公司也随即向新竹市调查局报案。
廖某坦承删除笔电档案,并宣称是总经理要求她将个人及不重要的资料删除,自己删除的数据皆为不重要数据。总经理则说明并未同意廖某删除档案,公司投入巨大研发成本所获得的资料皆因廖某的刻意删除遭受损失。新竹地检署已依“刑法”无故删除他人电磁纪录罪嫌起诉廖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