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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基犬摔死后续 双方均被警方拘留!(2)

来源于:维度女性网2018-03-29 11:56编辑:songxiao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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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基犬被摔死事件后续  摔狗女子与狗主人因违法均被警方拘留

摔狗女子何某某

据警方通报,今年1月,网上陆续出现吴某某通过微博反映其与何某某二人在处理双方的纠纷过程中,多次收到何某某通过微信发来的威胁、恐吓信息,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正常生活被严重干扰;同时,何某某个人隐私被他人泄露、散布网络,手机收到大量骚扰电话和辱骂短信,正常生活被严重干扰的情况。发现这些情况后,龙泉驿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了询问当事人、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材料等调查工作。2月7日,龙泉驿区公安分局洪河派出所接到吴某某报案,称其人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正常生活被严重干扰,派出所当即受理;2月10日,洪河派出所接到何某某报案,称其个人隐私被他人泄露,正常生活被严重干扰,派出所当即受理。

接到报案后, 龙泉驿区公安分局立即根据前期调查掌握的证据情况,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开展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先后提取核查报案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搜索固定相关网络电子证据,辗转多地核查相关信息,收集固定有关方面证据。经过长时间的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公安机关查明,何某某(女,35岁,成都市锦江区人)于1月11日通过微信向吴某某发送威胁、恐吓信息,威胁吴某某人身安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于3月27日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吴某某(女,21岁,四川省南部县人)于1月10日通过微博散布何某某手机号码等隐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于3月27日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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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在调查过程中,公安机关还查明,李某(男,26岁,四川省营山县人)通过微博散布何某某手机号码等隐私,刘某(女,28岁,成都市青羊区人)偷拍何某某就医个人档案信息等隐私并散布,丁某(女,27岁,重庆市万州区人)通过微博散布何某某身份证件信息及家庭情况等信息,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于3月27日依法对三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遇事找法才是正道:双方因柯基犬归还问题产生纠纷,选择网络暴力却害人害己

记者了解到,涉案的违法行为人何某某与吴某某正是今年1月份网上出现的“1.11”柯基犬事件中的当事双方。

图说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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