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杂技团认为,《俏花旦》节目的演出是严重的抄袭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庭上,腾讯公司辩称,腾讯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对上传者提供的涉案视频做任何修改、删减,根据后台记录显示,涉案视频已被及时删除。许昌电视台则称,电视节目录制过程经过张硕杂技团的合法授权,不存在著作权法中的侵权行为,但愿意配合原告消除影响。
“原告的作品也不是原创的,抖空竹是中国传统的杂技节目,我方有权利表演。”张硕杂技团代表称,《俏花旦》节目中的服装来自中国传统戏曲中的旦角,王氏杂技后人传授给张某,不存在侵权以及抄袭原告节目的事实。原告方认为,起诉是针对《俏花旦——集体空竹》节目,而不是针对空竹杂技艺术本身。庭上,原告中国杂技团出示《俏花旦——集体空竹》节目的原创材料以及著作权登记书,证明版权归属。原告中国杂技团当庭播放了《俏花旦——集体空竹》演出视频,并与被告的视频进行对比,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