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团伙主犯张某和陈某交代,开设网络赌场的想法是从其他地方学来的,他们称这个为“俱乐部”。以前他们在其他“俱乐部”玩过,所以就萌生了自己开“俱乐部”的想法。他们在“俱乐部”组织人打牌赌博,每局输赢多的时候达到上万元,团伙每次从赢家抽取5%作为佣金。为了召集牌友参与赌博,张某、陈某委托好友杨某开发了一个软件,可在网上搜索德州扑克的玩家,批量拉他们到聊天群里,继而组织赌局。
该团伙为了更好地“服务”赌客,还聘请了十余名财务工作人员和客服工作人员,负责与赌客沟通、组织在网上开设房间赌博和赌资结算。为了留住优质客户,张某还在公司推出了会员制,对输钱过多的赌客进行物质和精神上的补偿。
民警调查该团伙账目发现,仅半年时间,张某、陈某等人的违法收入就有近400万元,涉案赌资超过1亿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陈某和杨某等16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该案还在进一步查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