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云南昭通发生了一起令人意外的事情,一名正值17岁的青年男子,骑摩托车外出的使用不小心撞到了一名行人,随后将伤者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并且主动缴纳的800元的住院费,由于伤者伤势较重,后续的治疗费用可能需要近十万元,这名男子在跟家人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一跃从医院10楼窗口跳下,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一男子5月2日17时50分左右从云南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1号住院部10楼跳下,经抢救无效身亡。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相关工作人员5月4日向媒体证实,跳楼男子是17岁的袁玉林,系5月1日骑摩托车撞人送伤者到医院后跳楼。
被撞人晨晨(化名)的堂哥吕召云告诉记者,5月1日19时许,袁玉林骑摩托车在昭通市彝良县模槽村乌家弯社梁家坝撞倒晨晨。他开车把晨晨送到彝良县医院,缝完针后,晨晨的伤情还是严重,随后又将晨晨送到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治疗,袁玉林也陪同前往。吕召云说,医生检查完晨晨伤势以后,告诉他们仅腿部的治疗就需要六七万元。晨晨的父母都没有经济来源,在家种地维生。袁玉林将身上仅有的800元用来交纳住院费,“他一直打电话给他父母,让他父母打钱过来,但是他父母一直都没有回复。”
吕召云说,在整个事件发生的过程中,袁玉林家没有一个人出面和他们进行沟通,“我们从来都没跟袁玉林说过一句重话。”他表示,出事后袁玉林态度很好,但就是一直不说话,因为都是同一个地方的人,5月2日早晨,他还买了早餐叫袁玉林一起吃饭。当天17时左右,吕召云他们发现袁玉林不见了。他们打电话询问,袁玉林开始说自己在医院1楼,但他们并没有找到,后继续询问,袁玉林才说自己在10楼,当吕召云等人赶到10楼的时候,发现袁玉林在窗户外,一看见他们来了,就把窗户关上了,吕召云等人只好报警。
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发布的通报显示,5月2日17时26分许,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指挥中心及太平派出所均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1号住院部10楼有人跳楼。接警后,分局带班领导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代顺文立即通知太平派出所、区消防大队、刑侦等部门赶往现场救援,并开展相关劝说工作。17时50分许,该男子不听劝说,从10楼跳下,后经现场抢救无效于21时10分死亡。
经调查,该男子名叫袁玉林,2001年出生,其骑摩托车于5月1日19时许撞倒2011年出生的男童晨晨。被撞的晨晨经彝良县医院检查后,于5月2日凌晨2时许转院到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袁玉林陪同晨晨及晨晨的堂哥吕召云等亲属到医院。经医院检查,晨晨左脚骨折、头部有淤血,医疗费用大概要6万元-7万元,袁玉林将身上的800元钱交了住院费,后于当日17时20分许翻到住院部10楼窗子外面后跳下。
目前,袁玉林尸体已送到殡仪馆,家属已到达昭阳区,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中。据晨晨的家属称,晨晨已脱离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