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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短裤上班被开除 起诉至法院索赔2万5千余元

来源于:维度女性网2018-05-07 18:45编辑:asd369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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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这段时间已将有了夏天的感觉,气温越来越高天气也更加的炎热了,很多的朋友为了降暑都换上了夏季的衣服,其中短袖上衣和短裤都是夏日里最常见的穿着打扮。短裤虽然凉爽,但是在一些正式场合却并不适合,有些单位也明令禁止员工穿着短裤上班,最近有一名男性就因为不付出公司的规定穿着短裤上班而被单位开除。

金先生2016年进入公司,由于他不顾公司规定使用私人手机,还穿着短裤上班,多次受到处罚。最终,公司方面解除了金先生的劳动合同。金先生认为:解除劳动合同程序不合法。为此,金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用工单位支付报酬以及各项赔偿金,共计2万5千余元。法庭将择期作出一审判决。

作为一家正规企业,制定一些管理制度,如“上班期间禁止穿短裤”等,去规范员工的行为,是非常必要的。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也无可厚非。然而,企业规章制度,不能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更不能侵犯员工的基本权益。必须承认,员工在上班时间穿短裤,确实违反了劳动纪律,但动辄就将其开除,有违传统的道义观,企业这样做显然缺少人情味。

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只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员工才有可能会被辞退;而这名员工上班时间穿短裤,显然称不上“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可见,一些企业制订的规章制度,要么师出无名,要么存在霸王条款;尤其是在处罚上,“自选动作”是五花八门,损害了员工的劳动权益。至于员工上班时间穿短裤被开除,毕竟仅是企业的“自选动作”,因缺少相关法律支撑,难免会引发争议。

事实上,企业员工遭遇的权益困境,远不止“上班时间穿短裤被开除”这么简单。比如,一些企业用人不签劳动合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给不了员工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养老、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障,更没有人文关怀与劳保关爱;出了劳资纠纷,要么拒不认账,要么以重罚和辞退相要挟。神圣不可侵犯的劳动法,在某些企业管理者的眼中,俨然成了一张废纸,形同虚设。

因此,员工上班时间穿短裤被开除,折射劳资关系失衡,值得企业管理者反思。管理制度的设计,应该具有双重功效,一方面是要规范和约束员工的行为,一方面是要维护员工的正当权益。同时,企业管理制度,应释放出人文情怀,让员工感受到家一样的温暖;对于违规员工,少惩戒,多疏导,别动辄就向他们挥舞“重罚”和“开除”的利剑,实行人性化管理,让制度充满关爱员工、厚待员工的善意。特别是,有关部门应从立法和制度层面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对企业员工的基本权益实施有效保护,使他们能够真正从权益困境中走出来。(张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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