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人员介绍,广州这家网点的另外一个货源来自皮某。皮某原是“康年华”酒厂一个营销人员,工厂停业后,他并没有放弃这个生意,而是采购了包装盒,在自家搞了一个小作坊继续生产。皮某的制酒工艺与原厂家如出一辙,采购药酒后往里添加西地那非。除此之外,皮某不仅生产“清宫御酒”,还生产同样有违法添加的“清宫御丸”。
除了皮某外,“清宫御酒”还有另外的仿冒者。陶某原本是“康年华”酒厂在深圳的经销商,在工厂停产后,陶某盗取了该酒的配方和技术,在卖了一阵后,他以30万元的价格将技术和机器转让给温某。随后,温某和老乡贺某在广东惠州设立了一个加工厂,贺某在惠州负责生产,温某在深圳负责销售。
自2016年8月开始,贺某在惠州的工厂开始运作,产品不断流入市场。温某此前在深圳有个销售中心,他所仿制的产品也大多推销给老顾客。
记者了解到,在很多经销商的进货渠道中,长沙皮某和深圳温某的货物兼而有之。比如在网上销售该酒的嫌疑人徐某夫妇,销售的“清宫御酒”货源为温某,“清宫御丸”则来自皮某。据警方调查,皮某和温某并不相识。
要让食品监管执法真正“落地”
这起案件中有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在厂家被查封后,库存的违法酒没有被妥善处理,而是悄悄流入市场。专家认为,这是执法过程中的疏漏造成的。
此外,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宋华琳指出,“黑名单”制度不应只是简单曝光,而是要真正起到有效的法律约束作用。例如,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让监管系统自动抓取关键词,及时了解违法产品的销售情况。
宋华琳表示,非法添加了处方药西地那非的“清宫御酒”,在被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依然公开销售,反映了药品流通中的漏洞。要建立完善的药品流通体制,每一种药品都要有完整的“履历”,信息要详细到在哪里生产、什么渠道流通、流向了哪里等。
该酒两年中采取小作坊式生产加工,作案手段隐蔽,且链条追溯困难重重。深圳福田公安分局治安科民警杨忠华说,嫌疑人反侦查能力强,皮某居住在长沙,却在离居住地有100多公里的地方发货,外出时经常换乘不同的车辆。监管部门表示,目前,小作坊式的保健品生产在网上销售量很大,追查违法线索的源头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监管难度很大。
“加强常态化的监督检查,相关部门既要依靠群众举报,更要学会主动介入。”广东融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吕胜柱说,只有严格监管,加上严厉问责,才能有效堵塞管理漏洞,为公众健康树起一道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