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被告表示认罪
根据检方指控,2017年12月14日20时许,被告人张某在门头沟区西六环坝房子桥北侧100米处、下狼窝桥处六环路西侧护坡上,使用铁制弹弓向西六环主路由北向南行驶中的车辆发射钢珠、泥丸,造成兰某驾驶的灰色速腾牌小轿车、宋某驾驶的白色吉普牌越野车、陈某驾驶的白色福特牌小轿车右后车窗玻璃损坏。
2017年12月19日20时许,被告人张某在门头沟区西六环下狼窝桥南侧20米处、北侧10米处的六环路西侧护坡上,使用铁制弹弓向西六环主路由北向南行驶中的车辆发射钢珠、泥丸,造成李某等4人驾驶的小轿车右前车窗玻璃损坏。
经评估,被害人车辆损失在150元至1800元不等。
检方认为,张某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刑法。
对于指控,张某在法庭上表示没有异议,自愿认罪。他说花了55块钱在网上淘到了铁弹弓,用的是8毫米钢珠和9毫米泥丸。从2017年11月份开始,他在六环上打车,有的时候打两辆,多的时候四五辆 。
张某称,他自己不会开车,还在考试中,他并不知道用弹弓打车的行为对司机有什么影响,“现在才知道这种行为确实容易造成危险”。
因危害公共安全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