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开庭
原告让步销售商不同意调解
今天二审开庭,电商平台仍表示,该公司只是为双方搭建一个交易平台,其作为网络平台已经审查了商家资质信息,尽到了审查的义务;其并不是货款的收款方,顾女士通过商城支付货款,是由第三方支付的工具开发支付的,并及时支付给商家,收款方应该是悦己坊。
悦己坊也表示,“我们带来了泡脚桶原件,顾女士购买的与我公司泡脚桶的商标不一致。”代理人表示,本次火灾是顾女士家里电动车引起的。
上午庭审,顾女士并未出庭,而是委托丈夫作为代理人出庭。顾女士一方表示,“我们认为钱是打到商城的账户上,商城就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没有提供直接损失证据,顾女士一方表示,发生火灾之后屋里很多东西已经烧了。
悦己坊还对火灾鉴定报告提出异议,“我们认为火灾引起的原因应该通过鉴定来确定,本案现场还存在被烧损的电动车的情况。”悦己坊代理人说。
对此,顾女士一方表示,一审中其没有申请鉴定,当时只是申请损失评估。后来因为时间太长,就把评估撤回了。因消防支队出了火灾认定,其认为这就是依据。
庭审最后,顾女士一方表示金额可以让步,提出电商平台赔偿5000元,悦己坊赔3万,但后者表示不同意。法官不再调解,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