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行知资料图
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受贿父子兵”国企高管腐败案。侯行知收受625万余元贿赂款,在其涉及的14项犯罪事实中,经其儿子侯彧“牵线搭桥”的有6项,涉及受贿金额达374万余元。
比如在担任能源集团董事长期间,他通过儿子侯彧接受冯某的请托,为该公司购买煤炭业务提供帮助,收了182万余元。
“我知道侯彧本事不大,没什么能力,也不好好上班,没有固定收入,我就想趁在位的时候,利用手中的职权帮助别人协调生意,让侯彧从中收取点好处费,希望他以后能过得好点。”侯行知一心给儿子铺路,尽头却是监狱。
冯跃的落马并非凭空而来,而是巡视组努力的结果。今年3月,五届重庆市委第二轮巡视启动,为期3个月,重庆能源集团正是第六巡视组常规巡视对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