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进行执法的环境保护局监察人员图源:十堰市环境保护局
《意见》强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既是加快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的有利时机,也是传导环保压力、压实工作责任的有效举措。被督察地方既要借势借力,严格执法,加快整改;也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在具体解决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时,要给直接负责查处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避免级级提速。
《意见》要求,被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应从加强政治和作风建设的高度,就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并向社会公开;要依托一报(党报)一台(电视台)一网(政府网站)加强对督察整改、边督边改情况的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对环保“一刀切”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绝不姑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也将把环保“一刀切”作为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问题纳入督察范畴,对问题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实施督察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