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古以来就有一句老话是这样说的,同行是冤家,这也说明了相同行业内的竞争是多么的残酷和激烈,但是只要是良性的竞争都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如果是为了提高自家的产品销售量而已不当的手法诋毁或者是诽谤别家的竞争对手,那么有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据报道称,5月30日,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政府北路,两虾店挂横幅互怼,一家名叫虾蟹盛宴的虾店挂横幅称“隔壁虾季好难吃”,另外一家虾季的虾店怼回去:“隔壁虾蟹盛宴更难吃”,但是两家店铺闭门未营业。
5月31日,两虾店正常营业,但是横幅已经没有悬挂出来,店家称,城管不准我们挂横幅,只好把它翻过去了。难道是因为同行竞争大导致互相诋毁?据了解,这横幅互怼是商家联合搞噱头,他们觉得这或许是一条吸引顾客的“妙计”。
当地监管部门对此表示称,两户商家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已联合多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并责令商家整改,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