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政府金融办组织全省各市小贷公司主管部门,坚持“分类评级、分类指导、分类处置”的差异化监管原则,加强对小贷公司的监管与服务,对认真贯彻落实“支农支小”方针、合规合法经营的小贷公司,从增加融资比例、放宽经营范围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鼓励其做大做强。对部分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小贷公司,加大监管力度,取消其试点经营资格,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小贷公司放贷行为,省政府金融办近期还出台了促进全省小贷公司规范经营防范风险的意见,要求小贷公司必须坚持“小额、分散”的放贷原则,严禁非法吸收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严禁抽逃或变相抽逃注册资本金,严禁发放高息贷款,严禁账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