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育类:
1、体育专业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0分。
2、第一批:体育(文)为437分;体育(理)为413分。
3、第二批:体育(文)为381分;体育(理)为346分。
(五)第二批本科C类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待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录取基本结束时根据计划和考生志愿情况另行划定。
二、其他有关事项
(一)申请查卷
查卷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进行,查卷限于主观卷错评、漏评、合分错误(包括小题分、大题分、单科、总分)范围之内。
考生对主观卷成绩有异议的,可于6月25日至26日18时前到考生报名参加考试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办理申请查卷手续,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