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借贷不还
其实,贷款行为本身是合法的,银行贷款、商业贷款等都属于合法行为。贷款进入校园,本来可以解决一些无力承担某些费用的家庭的燃眉之急,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也可以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导向。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学生网贷平台的增多,某些高利贷披着“校园贷”的外衣将魔爪伸向学生,利滚利产生巨大数额,让很多学生最终无力偿还,“校园贷”也逐渐演变成“校园高利贷”。
在实际生活中,利用贷款来填补学费支出的情况并不多,何况国家、学校对于经济困难的家庭也有相应的资助政策。对于不法份子来说,网购也好、奢侈品也罢,一些大学生无节制的过度消费,造成生活资金的紧缺无疑正中下怀。简单的审核、迅速的放贷,就可以让学生“出卖”自己个人信息尝到“甜头”。说到底,盲目消费、冲动消费产生的原因,无外乎还是同学之间无意义的虚荣心、攀比心在作祟。
针对这种现象,2017年,中国银监会等三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禁止提供“校园贷”服务。两家国有大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宣布进军“校园贷”领域,这也意味着备受争议的领域终于迎来了“正规军”。
回归本案,笔者暂时无法从媒体的报道中得知该网贷平台的合法性。但学生们面对自己的借款,充当“正义天使”,做自己的“法官”盖棺定论,这就是逃避责任的“借口”。借债还钱,要有担当,如果认为是“骗局”,相信法院,相信法律,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几千块钱贷款也许只够买一个包、一部手机.....对他们的人生不算什么,但因为借钱不还而背上征信的不良记录、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那可是无法弥补的人生“污点”。
源头的治理永远比社会的救济更有效。对于妄想钻法律空子满足某些消费的学生来说,培养正确的法律意识,建立良好的金钱观、消费观、信用观尤为重要。学校也有责任和义务排查隐患,在保护学生的隐私下,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异常消费学生,积极开展宣教工作,增强学生对合法“校园贷”的应用能力。国家也需要不断完善征信体系、积累信用,将大学生网络借贷纳入征信体系,培养契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