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该局发布的一项调查报告来看,法国境内不同营业场所中,以次充好出售的葡萄酒数量甚至高达20万升至345万升,有些是散装出售的,有些则是冒用法国产区保证标志出售。
2016年至2017年,消费竞争打击舞弊总局在两年时间内,对至少179家和564家营业场所进行了检查,经查有22%和15%的营业场所违反了规定,它们有的实在包装上混淆视听,贴上法国产品标签以次充好。
调查报告进一步指出,伪假法国葡萄酒瓶子上,经常在正面标签上贴上“法国装瓶”、“法国生产”、“法国国徽”等字眼,或者贴上一朵百合花图样,即法国王朝标志。在瓶子的后面,也经常以不显眼的方式注明葡萄酒的来源,如“欧洲共同体葡萄酒”,又如“西班牙葡萄酒”。
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该局扩大了调查范围,从葡萄酒营业场所,扩展到餐馆、旅馆、咖啡馆,该局希望对这些营业场所中出售的散装葡萄酒来源进行核实。
在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发现,部分营业场所未遵守规定,没有在酒单上对酒的来源着重注明,要么就是使用听上去像是法国产品的商品名称,来混淆视听、以次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