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日提到我国宝岛台湾,你的第一反应是即将登陆的台风天气,还是台北地检署宣布的“三中案”侦查结果?据悉, 在马英九却遭到了起诉!据了解,2017年8月25日,马英九涉嫌泄密、教唆泄密案一审宣判,台北地院判其无罪。2018年5月15日上午,台湾“高等法院”二审改判马英九有罪,马英九获刑4个月。
强台风来袭之际,台北地检署10日宣布“三中案”侦查结果,起诉马英九等6人。联合新闻网分析认为,蔡英文当局政绩差、民调低,最近又闹出偷拍案,“内阁”改组声再起,检方此时起诉马英九恐怕是为国民党年底选举增添柴火,对民进党的选情恐更为不利。
起诉书称马英九“机关用尽”
10日侦结的案件,是包括“中影”“中视”“中广”在内的“三中交易案”以及国民党旧党部大楼交易案。台北地检署依“证券交易法”非常规交易、特别背信、刑法背信等罪起诉马英九、“中投”前董事长张哲琛和总经理汪海清等6人。起诉书称,马英九借国民党将依规定在2005年12月26日前退出媒体经营的名义,包装掩饰实质以低价及非常规方式出脱存在不当取得争议的党产,明知当时“中时”集团严重亏损,却为了扩展媒体影响力,将“未来应依法还给国家”的“准国家资产”、国民党党产出售给“中时”集团董事长余建新,总计使国民党损失约73亿元新台币。为掩饰不法,他设计违反交易常规的复杂找补机制,还预置6000万元新台币以备诉讼,“机关用尽”。检方称,马英九是台大法律系学士、美国纽约大学法学硕士和哈佛大学法学博士,曾任“法务部长”、台北市长等职,学养丰富,却“惑于权位、密室交易”,私相授受财产,造成国民党和台湾社会的重大损失;他的动机可能是为了博取声誉,或避免具争议的党产收归“国有”,或为结交盟友而心存侥幸,鉴于马英九、张哲琛和汪海清3人态度不佳,“请法官从重量刑”。同案被告还有国民党前“立委”蔡正元、蔡妻及蔡的岳父。
联合新闻网10日称,检方去年搜查“中投”后,查扣上百个录音文件,经过滤分析,不少是马英九表达意见的录音;加上汪海清等人都指证,交易决策者是马英九,因此今年4月下旬连续传讯马到案说明。不过,马英九依旧行使缄默权,不回答任何问题。项目小组陆续前往国民党中央、律师事务所调取资料。亲绿的自由电子报称,特别背信罪不仅可判处3年到10年有期徒刑,如不法获利达1亿元新台币以上,还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伴随高额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