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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车祸案是不是判轻了?权威解答来了!

来源于:维度女性网2018-08-08 18:55编辑:songxiao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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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日,诸多关注社会新闻和法律讲堂的观众们都在热议着“杭州车祸案”的通报结果和判刑期限着吧?那么,这起案件的案情到底是什么?犯罪嫌疑人的判刑是不是真的判轻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权威解答!

2016年11月4日晚,一起因酒驾引发的惨剧震惊了整个南京城,这起事故中,上诉人朱小虎驾驶车辆连撞7车,还撞上了一对在公交站台等车的母子,造成母子俩不幸离世。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朱小虎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支持了受害人家属主张中“物质损失”的部分,包括丧葬费、交通费及误工费,共计6.7万多元;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在内共计人民币3047213.6元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朱小虎均提出上诉。昨天,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南京“11•4迈皋桥车祸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很多网友对这一判决结果表示不解和不满,认为朱小虎酒驾撞死2人,后果严重,怎么只赔6.7万元,是不是判轻了?今天上午,江苏高院通报“迈皋桥车祸案”,详解该案刑附民部分赔偿判决。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判决只支持“物质损失”,而双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可不受限。

为何不判决死刑?

朱小虎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车流量较大的城市主干道连续违章,并造成二人死亡及车辆损失人民币24万余元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罪名系故意犯罪,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审判决符合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审宣判后,被害人家属向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审定罪量刑并无不当,未提起抗诉。

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过程中,合议庭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听取了被害人亲属对本案的处理意见,认真审查了朱小虎及其辩护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充分考虑朱小虎行为的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并参考了最高院已公布相关同类案例的处理结果,最终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图说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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