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日,网上热议着毁绿补种的新闻事件,据了解,2月9日,两男子盗伐意杨时,被新洲区森林公安分局民警查获,据悉,新洲区一男子因盗伐65棵意杨,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执行。
与此同时,法院还另判其在原地补栽130棵苗木并保证成活。新洲区人民法院做出的武汉市首例“毁绿补种”刑事判决于14日生效。
43岁男子张某(化姓)2006年起承包仓埠街朱家湖养鱼。朱家湖西边堤坝上有75棵意杨,因树叶大面积掉落湖面,张某认为影响其养鱼。今年1月,两男子(已另案判刑)找到张某,称要购买意杨。在意杨所属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张某私自将这75棵意杨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两男子砍伐。
2月9日,两男子盗伐意杨时,被新洲区森林公安分局民警查获。经立案侦查,有65棵意杨被砍伐,共计活立木蓄积量56立方米,数量巨大。张某随后投案自首,退还非法所得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