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先生向红星新闻记者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肖先生“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对其所持赌资195元予以收缴”。
8月24日至8月29日,肖先生等五人被拘留在增城区拘留所。
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
“数额很小纯属娱乐,没有赌博”
肖先生认为,“我与朋友之间打麻将,并没有以营利为目的,是纯属娱乐的行为,因此不属于赌博行为。并且我四人之间打5元一注的麻将,数额很小。”他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他认为自己没有赌博,增城分局对他做出的处罚系“违法处罚”。
9月7日,肖先生委托律师,向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递交行政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决定起诉增城分局,提出了撤销行政处罚、返还被扣押现金、赔偿误工费等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