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报道得知,10月1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中融人寿原董事长陈远等人违法运用资金案的一审和二审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其刑期已执行完毕,罚金限判决生效后30日内缴纳!
一审免刑事处罚,被告人不服上诉,最终二审两位被告人分别被判一年、一年半刑期。中融人寿两位原高管的内心估计是苦涩的。
近日,中融人寿原董事长陈远在内的三位中高层管理人员,犯违法运用资金罪一案,进行了终审判决。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对陈远、王天有量刑畸轻,撤销对二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陈远,1967年出生;因任中融人寿董事长期间涉嫌犯违法运用资金罪,于2016年4月21日被羁押,同年5月27日被逮捕,2017年10月26日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