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最容易诱发感冒等病毒性感染,此前报道,8月14日,河南省郑州市经济开发区某食品公司屠宰场的一车生猪发生不明原因死亡,共260头,发病30头,死亡30头,确诊该起疫情为非洲猪瘟疫情,已封锁控制。今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八条禁令》的通知,对非洲猪瘟防控,严禁瞒报谎报迟报漏报!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今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八条禁令》的通知(下称通知)。禁令包括严禁瞒报、谎报、迟报、漏报、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严禁不履行动物疫病检测职责、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八条。
通知要求强化疫情排查和报告,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测排查,为科学判断疫情形势、及时发现和消除疫情隐患打下良好基础。要结合养殖生产、生猪保险理赔、无害化处理等记录和临床状况,组织开展针对性现场排查,排查工作务必执行到位,确保有效。对现场排查中发现临床疑似非洲猪瘟情况的,必须采样送检。要督促生猪养殖场户严格落实清洗消毒、全进全出等生物安全管理措施,及时报告生猪出栏补栏、隔离检疫、临床发病、饲料来源等情况,切实降低疫病发生和传播风险。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动物疫情报告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8〕22号)等要求,规范做好非洲猪瘟疫情报告工作。要畅通疫情举报渠道,及时核查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可按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各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检测职责,严格按照检测结果出具真实报告。
通知还要求强化生猪及生猪产品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我部近期修订印发的《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开展检疫工作。要推动生猪养殖场户按照农业农村部第2号公告规定,落实检疫申报主体责任,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生猪收购贩运单位或个人代为申报检疫的,要取得生猪屠宰场户的委托书。对产地检疫中生猪来历不明、存栏异常增加、无养殖档案或档案记录不全的,屠宰检疫中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生猪及生猪产品的,不得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并督促生产经营主体严格按规定处理。要规范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动物检疫证明领用登记等管理制度。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对调运生猪及其车辆的查验,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9号规定,发现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备案、清洗消毒以及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未附有动物检疫证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规定处理。要重点加强对生猪跨省调运的监管,发现违规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的,不得劝返,立即扣押并规范处置。要加强与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运用当地依法设立的各类检查站,加大检查力度,并为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要规范种猪调运监管,配合海关部门做好供港澳活猪运输期间监管工作,严格实施各类监管措施,全力保障生猪基础产能和供港澳生猪安全稳定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