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孩子14岁时
已经收到了人生第一次郑重提醒:
要负刑事责任了!
(忍不住唱出声:啊~啊~黑猫警长!)
看来
警察的普法宣传都是从自家孩子做起的!
求打开蛋糕的孩子心理阴影面积......
评论区已经被网友攻陷,
有人表示
同一个系统,同一个爸妈!
《刑法》什么的
就是儿童读物
背刑法也就算了
还不能犯错
不然可就要被当成“犯人”审问了
也有不少网友觉得
普法工作很到位啊
想和这样的警察子女交朋友!
不过也有网友补充
蛋糕上的说法不是很完整
我国对14周岁、16周岁、18周岁
须负的法律责任是有划分的: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