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展示首张罚单。
16家单位和4名个人被处罚
记者了解到,经过这两天的控烟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公共场所88家,医疗机构49家,执法人员对控烟不力的16家单位和吸烟的4名个人进行了督导、教育和处罚,处罚金额共计16040元。
据悉,《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及相关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全面禁烟。
针对有人提出在室内工作场所能否吸烟的问题,西安市卫生监督所所长石胜彬指出,“公共场所是指公众可以进出或者使用的场所、工作期间使用的场所。西安市室内工作场所禁止吸烟,也禁止摆放烟灰缸等吸烟用具,如果是客户拜访想吸烟,公司管理者和员工应做的事是劝阻,而不是提供方便。”
执法人员提醒,《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规定,室内公共区域全面禁烟,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等室外区域也全面禁烟,到这些场所也应避免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