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事件是一件很令人痛恨的事情,其中校园暴力受害者以小学或者是初中的女生居多,这些孩子大都心理敏感自卑,胆小怕事,甚至是被同学欺凌了也不敢跟老师家长说,那么受到的不仅是身体上的伤害,对于心理的伤害更加严重。
1月3日,一则河北邢台清河县挥公实验中学发生严重校园暴力事件的消息在网络上被大量转发,一名家长在网上发帖痛诉自己的女儿遭到同宿舍7名女同学连续10天的侮辱、殴打,事件被曝光后引起网友们的震惊。
据这位家长描述,自己的女儿就读于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挥公实验中学,从2018年12月5日起,与女儿同宿舍的另外7名女学生见她女儿老实,于是开始对其进行欺凌,7名女同学用各种方法对其女儿进行殴打、侮辱,这样的情况每天都有,持续了长达足足10天的时间。
7名女同学用晾衣架殴打受害女学生,把整瓶洗发水往其头上倒,用洗面奶往其脸上和眼睛里抹,并用冷水往其身上浇,甚至将其衣服脱下来去拖地。更令人发指的是,7名女生把受害女学生的头当成玩具往门上撞,宿舍管理员看到后,竟然不制止,只是提醒她们别把们撞坏了,如果所言属实,这是怎样冷血的人才能说出来的话?据受害者母亲称,正是宿管老师的放纵,让7名女同学变本加厉,把受害女生当成了马来骑,这简直就是对受害女生任何的侮辱和践踏。
在这将近10天的时间里,7名女同学把殴打、侮辱受害女生当成了茶余饭后的消遣,每天要打累了才去睡觉,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只有12岁的女学生们身上,究竟是怎样扭曲的心理,才会做出这样凌辱她人的事情来?
根据家长所曝光的照片和医院诊断书,受害女生浑身是伤,并且被打的肋骨骨折,不仅如此,还有多处内伤,看得见的身体上的伤都让人触目惊心,看不见的心理的伤对女学生该是怎样的一种折磨,我们感到愤慨之余,更多的是无法抑制的震惊和忧虑。
事件曝光后,引起了清河县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成立了由一名副县长为组长的调查组,经过调查后进行了情况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根据通报显示,7名参与打人的女生均未满14周岁,也就是说他们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只需要接受学校相应的纪律处分。
类似的未成年人校园暴力事件已经不是第一起,也不会是最后一起,这必须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