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58”批号的脊灰疫苗,2018年12月11日就已过期。
百余名婴幼儿服用过期疫苗
据家长表示,接种该批次过期疫苗的儿童,小至三四个月的婴儿,大到4周岁的幼儿。
有家长称,已有儿童出现呕吐、嗜睡等不良反应。其中一位家长称,孩子2018年12月17日服用该过期疫苗后,呕吐症状持续至今。
由于4次接种对时间的衔接要求比较严格,家长们还担心,这一次过期疫苗可能会出现不良反应,以及可能会影响到后期接种计划及效果。
据当地家长向澎湃新闻称,1月7日下午,金湖县副县长高昌萍组织该县卫计委、疾控中心、涉事卫生院负责人与家长见面回应,并邀请江苏省疾控中心、南京市儿童医院的专家现场答疑。
金湖县邀请的一位江苏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专家答复,“一般而言,效果上有一定影响,达不到最佳效果;安全性上,仅仅是过期,一般没有出现过什么大问题。但由于疫苗引起的反应大部分是在14天内,妥善起见,建议观察期间拓宽至40天,加强随访”。
1月7日下午的会议录音里,金湖县分管卫生的副县长高昌萍表示,从过期之日(2018年12月11日)起,到发现疫苗过期(2019年1月7日),该卫生院共接种儿童404人,目前已核实到45名儿童接种了该批次过期脊灰疫苗。
另外,据金湖县卫计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会上介绍,目前发现该批号过期疫苗共90支,已用21支,“每个小孩滴两滴,一支可供六七个小孩”。
“这404名儿童,并非都接种了该批号过期疫苗。因为该卫生院是两个批次混用的,过期和未过期的都有。”高县长称。
1月9日下午3点,金湖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周广峰告诉澎湃新闻,目前已查明有145名婴幼儿服用了上述批次的疫苗。
多个批次混用
澎湃新闻向家长了解到,从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7日,近一个月内,金湖县黎城卫生院提供接种的脊灰疫苗有2个批号,分别是“201612158”、“201703049”,有效期分别为2018-12-11、2019-03-26。
另有一位孩子是2018年12月24日接种的疫苗,其疫苗本上记录的批号“201703024”,但未查询到疫苗的相关信息,后家长被告知系医生“写错了”,其批号应该为“201703042”。
至此,这一个月内,金湖县这同一家卫生院,出现了3种脊灰疫苗批号。
还有家长查询疫苗本,发现“批号”一栏当天未作记录,后打电话到卫生院防保所询问,对方通过“姓名、出生日期”查询后告知,接种批号系“201703049”。
家长担心,多批号疫苗混用,会否出现“本子上填写是未过期疫苗,但实际服用的是过期疫苗”的情况?
该会议上,金湖县邀请的省市专家表示,一般来说,卫生院不应当长时间出现多种批号混用的情况,“这样容易造成混乱”,“应当尽快查清楚各批号启用时间、混用时间”。
澎湃新闻8日、9日接连拨打涉事卫生院——金湖县黎城镇卫生院防保所刘姓所长手机,均未接听。金湖县疾病防控中心主任汤卫军表示,他本人不方便回应。金湖县卫计委主任陈化短信回复称“会后联系”后再无下文。
1月8日,金湖县发布情况通报称,1月7日下午黎城卫生院给部分儿童口服过期脊灰疫苗事件后,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重大事件应急机制,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开展调查处置,对黎城卫生院、县疾控中心班子成员和相关成员暂停工作,全面配合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予以严肃追责。
随后,金湖县卫计委经研究决定,免去杨万琴、刘志兵、韩伟等三名干部的职务。
金湖县委宣传部对澎湃新闻表示,该县已组织对全县所有医疗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彻底消除过期疫苗、药品、耗材。针对该县黎城镇医院接种量较大的现状,在城区新增了2个预防接种网点,为后期有序高效保质开展接种工作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