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韶华
制定上述《规则》,主要是为了对在中国境内实施运行的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进行运行合格审定和监督检查,保证其在中国境内的运行安全。
在《规则》制定之初,中国民航局就作出相应说明解释称,随着加入WTO和我国民用航空市场的扩大,在我国境内运行的外国航空公司也逐渐增多,成为影响我国境内的飞行安全和地面人员、财物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的颁布实施,旨在规范外国航空公司在我国境内的运行,保证运行安全。
说明还表示,各国民航当局和航空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国际民航组织除了要求各国达到国际民航组织制定的最低安全标准外,还要求航空公司在国外运行时遵守运行所在国家的法规和标准。国际民航组织的北亚办公室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北亚四个国家草拟了对外国航空公司进行安全审批的建议法规;美国和数个航空大国已经或正在制定对外国航空公司进行安全审定的法规。因此,对外国航空公司进行安全审批和安全监督,已经成为国际上的通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