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控烟执法“车轮战”现场
然而,场所“罚不动”,成为控烟执法的一大难题。
在原《控烟条例》中,对场所管理者的处罚要先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才处以罚款。而最新的《修订征求意见稿》,根据违法情况不同,进行分档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处三千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五千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三万元罚款。
深圳市无烟城市项目技术官员熊静帆表示,这样的调整是总结了4年来各执法部门的经验,综合考虑公众、场所管理者的意愿,提高了执法效率和可操作性,希望今后能增加控烟执法对公众和场所的威慑力,让众多场所经营者能更主动地配合控烟工作,共建无烟深圳。
第三招:禁烟场所范围扩大
站台和地铁口“过烟瘾”,要罚!
春节后返深,陈女士一下高铁就被熏得够呛。一群老烟民迫不及待的在站台上过起了烟瘾,四周烟雾缭绕。陈女士立刻捂住孩子的口鼻,快速跑开。
“以往,深圳控烟令没有覆盖到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排队等候队伍,这个区域是空白地带。但这里人流量大、人员密集,基本覆盖所有年龄段人群,尤其是未成年人、孕妇、老年人等,而且这类场所一般等待时间较长,需要提供更好的无烟环境保护公众健康。”熊静帆表示,近年来接到较多此类遭受二手烟暴露的投诉,要求将其纳入禁烟范围。
参考青岛、北京、香港等地做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扩大了禁烟范围,将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汽车、地铁、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列入禁烟场所。同时规定,地铁出入口外侧5米范围内禁止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