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高考季都是广大家长们最担忧的时候,孩子的学习怎么样了?能不能考上重点大学?有没有偏科情况?用不用再多补课几次等等!近日,网曝8省市高考改革方案,3+1+2成主流模式!那么, 3+1+2指的都是什么?下面,请看详细报道!
广 东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一考两用,既作为高中毕业主要依据,也是高职院校春季招生主要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计入高考总分,作为普通高校夏季普通高校录取依据之一。
(二)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适当分开,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
夏季统一高考按“两依据一参考”进行,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夏季高考招生按院校专业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高职院校按文化素质加职业技能的招生录取方式,主要安排在春季进行。
(三)开展普通高中学科综合素质评价
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方面。高中学校进行记录和管理,高等学校作为录取参考。
(四)本科高校招生考试的科目按照3+1+2的模式设置
“3”即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数外,“1”是由考生在物理和历史两门中选择1门,“2”是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两门。
高考总成绩还是750分,其中“3”(语数外)+“1”(物理或历史)直接使用卷面分,共550分。“2”实行等级赋分,各100分。
辽 宁
辽宁省今天正式公布辽宁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从2021年起,辽宁省考生高考录取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从2021年起,辽宁省普通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考生高考录取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总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总分450分;听力成绩2021年和2022年不计入外语成绩,外语成绩以考生外语笔试成绩的1.25倍计入;从2023年起,听力成绩计入外语成绩。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类。
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考生以高校招生专业的选科要求等为主要依据,选择其中3门参加考试。考生在选择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时,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选择性考试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其中首选科目以原始分计入高考总成绩,再选科目以等级分(满分100分)计入高考总成绩。
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科目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合格性考试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合格性考试的考试对象包括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普通高中在校生如参加高考,在高三年级还须参加选择性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如参加高考,必须参加选择性考试。考生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该科目选择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全省每年统一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上下学期末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
辽宁省高考录取将实行高考志愿考后知分填报。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首选物理或历史科目的不同,分别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别投档录取。同时,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在辽招生高校须提前向社会公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
除统一高考外,辽宁省将稳妥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必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招生院校参考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由省统一组织实施。
湖 南
(一)明确了新高考的考试科目构成。从2021年起,新高考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简称选考科目)。3门选考科目分为1门首选科目(物理、历史科目中2选1)和2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中4选2),即“3+1+2”模式。
(二)明确考生总成绩的构成。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每门15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首选科目满分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2门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三)建立再选科目等级赋分办法。改革后,高校按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投档、分开录取,选择物理或历史的学生在各自序列中排序,成绩具有可比性,所以首选科目直接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而对于再选科目,由于考生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再选科目组合很可能不同,不同科目试题难度不同,其原始成绩不具有可比性,从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角度出发,参照有关改革试点经验,将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我省专门制定了等级赋分办法的文件,具体等级赋分办法为:赋分满分100分,起始赋分30分,从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等级,将考生原始成绩按公式进行转换得到考生等级成绩,再计入高考总成绩。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当再选科目中某科目考试人数少于保障基数时,以保障基数为准,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保障基数按照国家相关学科人才培养的需求等因素予以确定。
(四)改革招生录取机制。2021年起,合并录取批次,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是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建立多元录取的重要内容。高等职业教育担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任务,因此在考试招生中更加注重对学生职业倾向和职业技能的考核。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将高职院校的招生与普通高校本科招生相对分开,既有利于高职院校按照职业教育的规律选拔和培养技能型人才,也有利于一部分学生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教育,同时也有利于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等学校进行人才精准选拔和精准培养。主要措施是: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政策,力争2020年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建立技能型人才选拔的考试评价体系,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等等。
江 苏
4月23日下午,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深化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建立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模式、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等内容。
据介绍,江苏深化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实施“3+1+2”模式,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选择性科目由学生根据高校选科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
高考的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门选择性考试成绩组成。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高考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普通高校招生选拔体系。”江苏省教育厅厅长葛道凯介绍,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组成部分,其成绩纳入统一高考总分。
江苏明确,合格性考试内容包括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设定的所有科目,具体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理科实验等。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科目。
江苏规定,合格性考试每年1次,安排在1月份,考试成绩长期有效。学生在高二第一学期末可首次参加合格性考试,考试科目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7门中选择,学生在高三第一学期末可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以及上述7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每年1次,安排在6月份,与统一高考科目同期进行,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选择性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
“我省对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也是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葛道凯表示,江苏建立全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客观、真实、准确、可行;学生高中毕业时,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将以统一格式提供给高校。
根据《实施方案》,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等六个方面。高校要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在招生简章提前公布。
招生改革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江苏明确实施“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模式,即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要求,科学合理设置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高校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类)。改革后,从2021年开始,江苏将合并本一本二录取批次。按照物理等科目类、历史等科目类,分开计划、分开录取;实行“院校专业组”的志愿填报方式,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档。
此外,江苏还将建立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制度,逐步建立“职教高考”。普通高中毕业生就读高职院校主要在春季进行招生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通过参加对口升学的统一考试报考省内部分应用型本科院校,也可报考省内高职院校;未参加对口升学统一考试的,可凭中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高职院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