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行驶在路面上的时候,看到消防车、警车和救护车你是不是也会第一时间避让行驶,让这些救命救人的车辆优先通过?据最新报道得知,5月23日下午,张家港杨舍交警中队接到报警,报警人肖某称自己驾驶小车行驶到人民路与龙潭路路口时,被一辆消防车追尾,事故发生后,对方并未停下,而是直接逃离。但是,当被撞车辆报警之后,警方判被撞车辆承担全责,这是怎么回事?
民警很快到达现场展开调查,发现白色轿车左侧确实有明显的擦痕。民警随即调取了事发路口的监控,还联系消防部门调取了消防车上的行车记录仪,从而还原了事故真相。
原来事发时,肖某驾驶小车通过路口后,突然向左侧变更了车道,结果与左侧车道内正常行驶消防车相撞。由于消防车正开着警灯去执行任务,且车辆体积较大驾驶人没有察觉到碰擦,便没有停下而是驶离了现场。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经过交警判定,该起事故中小车全责。根据相关道路法规规定,包括消防车在内的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其余车辆和行人应该主动避让,拒不避让的可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民警也提醒,追尾事故大多是发生在同一行车道的,不同车道间的事故由变更车道的车辆负担全责。市民驾车行驶过程中,要注意观察路口,要注意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